红网时刻新闻7月3日讯(通讯员 黄振 廖婕)6月30日,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发现,霞阳镇解放路某商行门口有人用高音喇叭在公开叫卖销售“炎陵高山黄桃”。此时,炎陵黄桃还未上市,对这种严重捣乱黄桃市场的行为,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炎陵县家家乐批发商行进行现场检查。
扣押假冒“炎陵黄桃”。
经查实,家家乐批发商行老板盘某从炎陵县龙溪乡罗某自家果园处购进两筐锦香黄桃冒充“炎陵黄桃”进行售卖,执法人员通过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出具的产品鉴定证明,鉴定上述黄桃为假冒“炎陵黄桃”,属侵权产品,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剩余的假冒“炎陵黄桃”39.45公斤实施扣押,并对该商家进行立案查处。
炎陵黄桃,产自于中国优质黄桃之乡一湖南炎陵,全域实行标准化生产销售,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系中央电视台广告品牌、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湖南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2016年核准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炎陵黄桃协会对“炎陵黄桃”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一炎陵黄桃》(编号:AGI2020-02-3215)的相关规定,“炎陵黄桃”仅限于炎陵县境内种植的“锦绣”品种。经授权许可,方可使用“炎陵黄桃”商标与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炎陵黄桃包装箱包装销售,并严格控制在炎陵黄桃上市期间(7月中旬-8月下旬,以每年度正式上市公告为准)使用。在“炎陵黄桃”未正式上市期间,禁止以早熟黄桃冒充炎陵黄桃,用炎陵黄桃包装箱包装早熟黄桃销售的行为,也禁止标注“炎陵黄桃早熟品种”“早熟炎陵黄桃品种”或“炎陵高山黄桃”字样包装流入市场。一经发现,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上述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追究严厉打击。
来源:红网
作者:黄振 廖婕
编辑:龙琦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