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3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陈楚杰)6月30日,一位男子驾驶的电动车在骑行途中突发自燃,株洲芦淞交警大队民警恰巧碰到,用矿泉水将电动车明火扑灭,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芦淞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巡逻至迎新路时,路边突然有一位男子着急地向民警挥手求助。民警迅速下车查看情况,发现电动车右侧座位着火了,来不及多想,民警把车上仅有的矿泉水浇到了电动车起火部位,随后又拦下一辆洒水车对着电动车灌水,不到5分钟就将火势控制并扑灭,及时消除了危险,把损失降到了最低。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陈楚杰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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