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8月28日讯(通讯员 陈晓明)近日,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执法队员在天元区湘莲大道对湘B3L78小四轮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厢内装载有建筑垃圾,车辆驾驶员文某无法提供《株洲市城区建筑垃圾准运证》。
经查,驾驶员文某从天元区湘水湾将装修后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湘潭马家河,未在城管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其行为违反了《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被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陈晓明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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