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实习生 秦智 益阳报道
“轰隆隆……”8月22日,随着船只的轰鸣声,安化县人民法院的“移动水上法庭”在资江水域的某处靠了岸。
岸边,13000余尾成鱼正在水箱中欢快地跃动着。马上,它们将被法院干警们放入资江水域,为母亲河注入新鲜血液。
法院为何“放鱼”?
今年1月至3月,被告人刘某日、刘某平、王某祥在资江水域实施了二十余次非法捕捞水产品活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据环境专家评估建议,三人需采购13928尾成鱼,在其破坏水域进行增殖放流,以修复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该案判决生效后,上万尾鱼儿如约放流。水声扑通,浪花飞溅,法院干警们再次将一批批鱼儿送入资水——这些年来,安化县人民法院已增殖放流鱼苗80000余尾。
8月22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向资江流域投放13928尾成鱼。
“安化地处资水中游,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拥有数个生态环境保护区,守护绿水青山,我们责无旁贷。”安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新建告诉记者。
近年来,该院立足司法实践,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原则,积极探索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
同时,着力打造安化环资审判特色品牌。紧密结合资江流域生态环境特点和群众司法保护需求,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开头出现的“移动水上法庭”,就是一例生动缩影。
一艘船,托载起资水之上的司法力量,更为沿岸17万多群众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安化县人民法院的“移动水上法庭”。
程新建介绍,安化县柘溪水库沿岸地域广阔、山岭水域交错复杂,群众出行十分不便。曾经,参加一起诉讼需要下山、坐船再转车,一堂庭审就要花费当事人两三天时间。
为此,法院设立了巡回水上审判庭,在库区沿岸8个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文书送达、普法等工作,当地群众称其为“水上法庭”——这也是湖南省的第一个“水上法庭”。
自2017年成立以来,“水上法庭”已开庭审案350余件,让绿色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记者了解到,近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安化县人民法院利用“水上法庭”、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老百姓身边。干警们还乘船来到库区码头,向来往群众分发宣传单,讲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
“守护生态环境,还需久久为功。安化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资水流域‘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和谐生态环境。”程新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秦智
编辑:周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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