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图片
红网时刻新闻1月6日讯(通讯员 何梓涵)2022年12月30日,在常德市鼎城区发生一起临牌车辆闯红灯导致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当日21时许,罗某驾驶临时号牌为粤S***1的小型客车沿鼎城路由东向西行驶,当经过阳明大道与鼎城路交叉路口时,罗某驶入左转车道,存侥幸心理闯红灯直行,与此时正好经过由北向南直行驶入路口的湘G***3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损毁严重,湘G***3小车驾驶人屈某面部软组织挫伤。
当事人罗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其进行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鼎城交警提示:驾车经过路口一定要提高警惕,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广大驾驶员千万不可心存侥幸。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来源:红网
作者:何梓涵
编辑:陈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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