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刘红 记者 王义正 永顺县报道
“是我疏于学习,纪法观念淡薄,徇私为自家人虚增林地流转面积……”日前,收到处分决定的永顺县两岔乡朵砂村支部书记、主任胡某华懊悔不已。
此前,永顺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两岔乡朵砂村暗卖荒山的问题。山林流转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永顺县纪委监委立即实行提级办理,由县纪委副书记牵头,以督办单形式交由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直接办理。
“山林流转面积多达7800多亩,光看资料估计很难一下找出问题,必须另辟蹊径,才能更快打开突破口。”面对一大摞资料,核查组组长分析道。于是,核查组决定先到两岔乡人民政府和朵砂村了解情况、实地调查。
根据县林业局提供的《林业用地和林木转让合同》显示,永顺县某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朵砂村村委会先后签订了二批合同,涉及山林流转的合同总面积共计7824.3亩,由该公司每年将流转补偿金直接以12元/亩的标准付款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为弄清实际流转的林地面积,核查组联合县林业局、两岔乡人民政府、朵砂村委会、部分村民代表和信访人多次进村实地核查,发现大坝组竟有304.3亩林地被流转,但村民却一直没有得到流转金。土地流转了,却没有流转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带着问题,核查组找到了当年的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及大坝组村民了解情况。
原来,在2011年,该公司在朵砂村进行林地流转勾图后,因大坝组部分村民觉得流转金过少,便拒绝流转。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工作人员已将大坝组山林勾图。不仅如此,朵砂村委会与该公司签订第一批合同时,就扣除了207.4亩的不可利用林地,不予支付流转金。而村干部制作到户名册时,只看流转总面积没有看林地勾图,造成大坝组207.4亩林地被“免费”流转。同时,在反复比对流转农户林权证面积和到户付款面积等资料过程中,发现全村到户付款面积比实际流转的林权证面积要多96.9亩。
“付款面积多出近百亩,村书记又是朵砂村山林流转的总负责人,是不是他在里面动了手脚?”于是,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群众、比对林权证面积和付款面积等资料,发现胡某华妻子和儿子的付款面积要多于流转面积,遂找到胡某华了解情况。
“是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被利益蒙蔽了双眼,擅自虚增林地流转面积……”在证据面前,胡某华低下头,交代了有关违纪事实,大坝组304.3亩的林地流转金总算被找到。
胡某华交代,2011年,村里实施林地流转项目时,工作人员在家吃住7天,于是想着通过调整林地面积来抵扣伙食费。之所以为村民周某芝虚增面积,也是为支付工作人员到其餐馆吃饭的伙食费和雇用其夫妇为村里填写林权证等资料的误工费。后来,又看自家兄弟流转面积过少,便自做“好人”为他虚增面积。
至此,问题总算水落石出。因胡某华利用职务便利,在不突破朵砂村林地流转总面积基础上,通过调整他人的林地流转面积,为亲属等人虚增流转面积,加之村支“两委”成员未仔细核对山林流转板块,致使大坝组林地流转后,村民没有领取到流转金,这才使得胡某华钻了空子,得以在山林流转面积上动手脚。
最终,胡某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林地流转金全部追缴到位。18258元的林地流转金足额打入大坝组20户村民“一卡通”账户中。
来源:红网
作者:刘红 王义正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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