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3月31日讯(通讯员 唐芳 阙瑾 何颖婷)3月29日,在湖南省常德境内国道319黄土坡村路段,一位77岁的老人无证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并载人出行,被常德市公安局桃花源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发现,民警当即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9时左右,常德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辅警沿国道319国道开展“春季攻势”整治行动时,执勤交警发现一辆无牌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当即拦停该车,示意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安全检查。
检查现场。
驾驶室中一位老人伸出头对民警说:“我这个车是电动车,卖车的人说过不需要驾驶证啊,所以我没有驾驶证,只有身份证。”根据老人提供的信息得知,老人周某,今年77岁了,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老人驾驶的电动车也没有注册登记,属无牌车辆。通过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车上还有两名女士。经询问该二人为周某的邻居,搭载周某的车来桃花源旅游区游玩。民警发现周某已年过七旬且无机动车驾驶证,自己还行动不便,走路都需要依靠拐杖。这情形让现场民警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大队民警让二名乘客立即下车,对周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带来的危害现场耐心地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告知老人四轮电动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才能上道路行驶,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及第八条之规定。
民警对老人进行安全教育。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周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其中无证1000元、无牌200元 )的处罚,并暂扣车辆。因其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老人周某表示,自己今后将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平安出行。
常德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商家忽悠,说电三轮或电四轮不需要办理机动车号牌或者不需要驾驶证,更不要去购买“三无”电动三轮、四轮车。事实上,这种超标的“三无”电动三轮、四轮车是上不了牌证,一旦上路十分危险,交警也会依据机动车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唐芳 阙瑾 何颖婷
编辑:李彩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