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芙蓉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社会观护机制”,首批聘请20名社会观护员。
红网时刻新闻3月2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谢丹)3月2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社会观护机制”,首批聘请20名社会观护员。
“社会观护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委托社会观护员开展社会调查、协助调解、判后回访,以及在特定情形下作为未成年当事人的代理人等社会观护工作的机制。有利于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也有利于通过参考第三方意见,最大限度地助力法院查明事实并作出适当判决,实现公正司法,推进案结事了。
芙蓉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惠向记者介绍了该机制将如何实际运用:“在民事案件领域中,涉未成年人的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抚养权的确定。在此类案件中,社会观护员可以通过调查走访,形成调查报告,这将作为法院判定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判决之后,社会观护员还会进行回访,调查判决生效后的履行情况,比如说抚养费的给付、探望权的行使等方面,以此减少当事人的矛盾冲突。”
而在刑事案件领域中,“社会观护机制”同样能发挥其作用。“社会观护员可对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犯罪原因情况调查,实施安置帮教;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必要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保护措施。”杨惠表示。
启动仪式上,来自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等20名社会观护员现场接受《社会观护员聘书》。
“在首批社会观护员中,有婚调委的专职调解员,有律师、有心理服务指导师,还有关爱成长中心主任、社区主任及妇联的同志,其中不少同志都获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芙蓉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危勇介绍,社会观护员将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与法院配合做好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的化解工作,共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谢丹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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