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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积案一朝执结 益阳市大通湖区法院党建引领攻坚“钉子案”

来源:红网 作者:李创奇 吴公然 编辑:苏好 2023-04-17 11:48:3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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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4月17日讯(通讯员 李创奇 记者 吴公然)今年来,益阳市大通湖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执行与党建的同频共振,开展“党建+执行攻坚”专项行动,集中精力攻坚“骨头案”“钉子案”,共执结积案7件,提升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其中,有一起时间跨度长达10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3年,刘某与出生不久的婴儿乘坐电动摩托车行驶在回家途中,被张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剐蹭,导致车辆侧翻,婴儿严重受伤。经过多年住院治疗,就赔偿问题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并于2019年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区法院执行局对张某名下财产情况不间断进行调查,并上门走访张某所在的村和村民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无任何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执行干警还多次与张某谈话,耐心地释法析理,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风险,督促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但张某以无偿还能力为由不配合执行。2019年7月,区法院依法对张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对其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后来,被执行人张某开始四处躲避,杳无音信,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区法院抽调其他部门党员,组建了由4名党员组成的积案攻坚组,针对该积案开展攻坚行动。就张某的下落,执行干警分赴各地开展排查走访。经过两个月的时间,干警掌握了张某在某地务工的线索,并迅速行动将张某拘传到位,并再次将拒不履行义务的张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将掌握的张某的相关线索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张某具有较强的逃避执行意识,虽然张某名下银行卡无任何存款和流水,但其将微信账户绑定了他人的银行卡,平时劳务收入通过微信转账使用。区法院认为张某具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能力,但逃避履行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于是将相关证据资料移送公安机关办理。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刑事拘留。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面临涉嫌拒执犯罪的压力,张某心理防线崩溃,追悔莫及,积极主动请求协商和解,其家属迅速赔付现金8万元并出具担保书提供担保,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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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创奇 吴公然

编辑: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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