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法院组织诉前调解,对涉案问题进行协商处理。
红网时刻新闻4月12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姚梓玥 胡楠)“感谢桃源法院为我们企业排忧解难,真心为你们点赞!”
171箱货物装车完毕,两家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并对桃源县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3月30日,湖南某电子公司委托桃源某物流公司将其价值60余万的货物运输至桃源县,到了约定时间电子公司却未能收到货物,联系物流公司后被告知,由于他们长期拖欠物流公司30余万元的运输费,才将这批货物扣留。但若该批货物无法按约交付给第三方,电子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多次沟通未果,该电子公司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月4日,桃源法院立案庭庭长饶朝芬在收到案件后立刻与原被告双方进行联系,了解到双方系长期合作关系,但受市场及疫情的影响,原告这两年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拖欠的运输款,但被告也因未收到运输款而运转困难。
为减少企业损失,饶朝芬决定立即组织诉前调解,对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返还扣留原告的货物,原告同意分期支付拖欠被告的运输费,并就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
清点核查货物。
当日下午,立案庭法官前往货物扣留地点见证双方交付货物,原告对被扣留的171件货物进行了清点核查,搬运上车。
从立案到履行完毕只用了8个小时,这是桃源县人民法院为企业高效便捷解纷、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解,通过诉前调解,换来活水养鱼,激发企业活力,保障辖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姚梓玥 胡楠
编辑: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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