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4月5日讯(通讯员 李胜男)4月4日,安乡县法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40余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旁听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注册成为北京某公司湖南地区一级代理商后,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饵,通过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微信推广、现场介绍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非法吸收会员投资款。李某某共发展会员342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6717.7 万元,造成279名会员损失金额共计1554.58万元,李某某非法获利355万余元。案发前,李某某退还部分集资参与人投资款共20余万元,并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标准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此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了解到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手段及危害,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希望法院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李胜男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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