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珠晖检察:病犯刑罚被遗漏 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收监

来源:红网 作者:阳莉 王玥 编辑:王新凤 2023-05-06 11:20:04
时刻新闻
—分享—

图片1.marked.png

收押病犯王某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5月6日讯(通讯员 阳莉 王玥)近日,一名遗漏刑罚未执行罪犯王某被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成功监督收监,这是该院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工作取得的一大重要进展。

据悉,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在湖南省津市监狱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送的罪犯释放证明中,发现原辖区内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王某存在遗漏刑罚未执行情形,及时依法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现,2018年至2019年间,王某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先后两次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三年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因王某患有艾滋病、继发性肺结核等严重疾病,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在此期间,王某因不服从监管被警告两次,因吸毒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基于王某表现,法院于2020年6月决定对其收监执行。但执行过程中,仅根据前一次判决将王某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便将其释放。

发现王某存在余刑未执行情况后,该院迅速与湖南省津市监狱和相关法院联系,调取王某执行刑罚相关证明资料。并向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查找王某下落并对其进行布控。与此同时,该院及时向上级院汇报,与公安机关、看守所、特殊病犯收治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主动提出动态收监方案,还积极参与收监执行现场,强化临场监督。在多方努力下,成功将还有余刑二年八个月零二十九日未执行的王某予以收监。

该院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信息互享平台挖掘线索,在传统“文书监督”“口头监督”基础上强化动态监督,让监督不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调、书面纠正等静态方式上,守好了刑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

来源:红网

作者:阳莉 王玥

编辑:王新凤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646749/98/1262642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