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0月17日讯(通讯员 韩芳)10月12日13时许,津市市公安局三洲驿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刘某报警,称在大码头某茶社被人用木椅将其头部砸伤,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
据了解,刘某等人在茶社聊天,一陌生男子路过茶社门口发现一木椅挡住去路,便借题发挥将木椅踢开并无视行人安全将木椅随手从二楼扔下,其后继续发泄,将正在聊天的刘某等人桌上的物件扫到地上,刘某遂指责该陌生男子,陌生男子为显示威风便随手将现场的一木椅砸向刘某头部。
随后,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并固定有效证据,经调查核实,该陌生男子名叫何某武(男,55岁,津市人),之前因犯流氓罪、强奸罪和寻衅滋事罪(涉恶)多次被公安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嫌疑人何某武到案后,仍不悔改,颠倒黑白,矢口否认酒后随意殴打他人的犯罪事实。民警加大询问力度,并讲明隐瞒事实拒不交代的法律后果,最终在现场监控录像等大量证据面前,何某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何某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并不会宽容酒后违法犯罪行为。饮酒请适量,不要以喝酒为借口放纵自己的行为,同时在与人沟通过程中,双方都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不必要的争执。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韩芳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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