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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纪实丨9000元凭空消失,买卖双方谁在说谎?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邹晴 王畅 编辑:张云帆 2023-10-10 16:15:1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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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邹晴 王畅 长沙报道

一笔消失的货款,引发买卖双方大打出手,最后还闹上派出所……最终,在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人民法庭组织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一方说付了,一方说没付

王某在花明楼镇上经营着一家电器商店已有数年时间。2022年,同村的刘某装修了新房后在王某店铺中购买了价值9600元的空调产品。购买产品时,刘某支付了600元定金。随后,王某及店里负责送货的店员陶某一起将部分空调产品送至刘某家中并安装。在第二次送货时,王某因其他业务未能成行,陶某独自一人将剩余产品送货至刘某家中。

2022年年底,王某盘点店铺业务时发现,刘某购买的空调产品余款9000元没有收入记录,经核实财务资料、询问陶某后,王某认为刘某并未支付余款,于是和陶某一起前往刘某家中追索款项。

而刘某却称其,第二次送货时,他便已经以现金的形式向陶某支付了剩余的9000元空调货款。

陶某极力否认并赌咒发誓其绝对没有私自收取货款。

在争论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言语冲突,并且因为时值岁末年初,刘某同住家属、亲属、邻居等均已回乡庆祝春节,刘某及刘某儿子认为王某、陶某“上门要账”并且“诬陷”刘某的行为对刘某的名声造成了恶劣影响,双方自言语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四人在刘某家大打出手,四人各有损伤,旁观人员遂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了解案情后,对王某、陶某、刘某、刘某小打架互殴、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处以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还原现场,剖析事实真相

2023年8月,王某将刘某起诉至花明楼人民法庭,要求刘某偿付空调货款9000元,花明楼法庭收案后,迅速指派特邀调解员组织了诉前调解。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调解不成,案件分流到了花明楼法庭庭长董礼贺名下。

庭审中,被告刘某表示货款是第二次送货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了陶某,家中监控也已被覆盖,因此没有相应的证据。

为了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分别要求双方对第二次送货的事件进行回忆。在陶某的描述中,承办法官掌握到,除了刘某、陶某,当天送货时还有一名随行的安装师傅。

“师傅,您还记得当天陶某送货时在刘某家呆了多久吗?”承办法官拨打了安装师傅的电话询问当天情况。

“陶某卸完货没怎么停留,前后就几分钟吧。”师傅回答道。

“9000元不是一笔小数目,按照正常的生活习惯,在支付和收到钱时都难免要清点一番,而陶某停留的时间太短,似乎无法完成清点行为。”承办法官在心里盘算着。

“我是王某姐夫,我在他店里送货多少年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我的为人他清楚。”陶某说起这个事,情绪就十分激动,将当天发生送货的细节一一向法官陈述,针对法官提出的问题陶某也能很好地解释回答。

安抚好陶某的情绪后,承办法官让刘某反复还原交付9000元货款的情形。

“你为什么当时会将钱交给陶某,也没有让他立个收款单据做凭证?”

“我以为他是老板。”

“你不认识电器店的老板吗?王某的电器店在镇上开了十几年了,你们还是同村人……”

面对法官的连连追问,刘某语言含糊不清、前后自相矛盾,不能够准确、不假思索地对问题进行回答。

悉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刘某既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在庭审中的表现也无法让法庭相信其辩解,于是,法官遵循“自由心证”的裁判方法,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采取理性、良心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秉承自身最朴素的价值理解,对案件事实作出了判断,认定刘某应向王某支付货款9000元。

想到双方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同时双方之前打架一事也未了结,承办法官说道:“你们之前打架一事有一方也来到法庭立案了,打架也是因为货款而起,索性我们今天将两件事情一并解决了。”在获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

最终,在承办法官组织的调解下,双方就货款与打架一事均达成和解,刘某当庭支付了9000元货款,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在民商事交易的过程中,要保持证据意识,不论交易规模的大小,要注意保存交易过程中交易标的物的生产、销售、运输、交付等各类凭证,尤其要重视款项支出、汇入的相关凭证,以防止纠纷发生时,因为关键证据的缺失而导致不能完全还原案件事实进而可能影响自身实体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邹晴 王畅

编辑:张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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