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27日讯(通讯员 易莱香 盘芳婷)10月25日,株洲市荷塘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见义勇为表彰会,为勇救13岁落水女孩的荷塘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干警翁小明颁发证书和奖金。
勇救落水少女
表彰会上,荷塘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龙正来为翁小明颁发了由荷塘区人民政府授予的见义勇为证书和奖励金。与会人员均表示,翁小明救人义举是值得肯定的,而且他还是一个有善心的人,他淡泊名利不图回报,在湘江救人的事情也没对外宣扬,以至于2个多月后才被广泛知晓。翁小明救人于危难,挽救了几个家庭,值得大家学习。
现场表彰。
今年7月24日下午,翁小明像往常一样来到建宁大桥东岸码头附近游泳。“救命啊,救命啊……”突然间一阵急促的呼救声打破了这份宁静,翁小明立即看向声音的方向,大概离他30米处有一个13岁左右的小女孩在水中拼命挣扎,渐渐沉入水中。岸上的围观群众都不会游泳,只能大声呼救。
尽管翁小明已经年过六旬,但他没有丝毫犹豫,迅速向小女孩游去。当翁小明靠近时,小女孩的身体已经沉入水中,只有头发露在水面上。翁小明立刻潜入水下,奋力托起在水里不停挣扎、呛水的小女孩,拼命地向岸边游去。
终于,翁小明用尽全力将小女孩推上了岸。小女孩吓坏了,坐在岸边哭泣了10余分钟,翁小明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用手拍她的背部以缓解呛水的状况。
小女孩的家属感激涕零,一再向翁小明表示感谢,感恩他救了女孩的性命。翁小明看到小女孩平安无事后,就默默的离开了。
九月下旬,翁小明救人的事迹传到了荷塘区检察院退休干部群中,单位得知此事后立即联系翁小明了解情况,对他的救人行为表示赞扬,并为他申报见义勇为的荣誉。
屡次善举暖人心
“翁小明虽年过六旬,但他的游泳技术高超,人也很热心善良,每次有新的会员加入,我们都会邀请他来培训。”株洲市救援协会会长邹国良介绍,翁小明平时为人低调,在湘江救人也不是第一次了,听说这次在湘江中救的小女孩是从外地过来玩的,大家也没有留下小女孩或她家人的联系方式。株洲市救援协会秘书长罗志刚等人亲眼所见翁小明救人的事迹,为了表彰他的英勇行为,协会赠送了他“人民卫士 生命之舟”的锦旗,并奖励1000元,以对他进行鼓励。
赠送锦旗。
这次在湘江边的救人事件,只是翁小明多年来的善举之一。无独有偶,得知翁小明的救人事迹后,施某找到荷塘区检察院,希望通过单位联系到20年前帮助过她们一家的翁小明,送锦旗以表达感谢。
2000年12月,一个寒冬的夜晚,翁小明遇上施某的公公突发心梗,生命垂危。翁小明伸出援手,立即开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还帮助经济困难的施某一家垫付了医疗费用,此后还借钱资助施某一家做小菜生意改善生活。多年来,施某一直想要找到这个萍水相逢却给予他们莫大帮助的人,直到近日,通过翁小明的救人事件才找到他。
面对赞扬和荣誉,翁小明没有丝毫的骄傲和炫耀,他说:“当时去救人,什么都没有想,只有一个念头,尽快把小女孩救上来。每个善良的人,只要有觉悟有能力都会去救。今后,只要我力所能及,只要我能动,我就要为这个和谐社会做一点能力范围内的事,这是我应该做的。”
来源:红网
作者:易莱香 盘芳婷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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