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4日讯(通讯员 陈晓明)近期,株洲市交通运输局重拳出击,连续查处一批突出典型案例。在此公布三起案件,达到警示教育的社会效果。
案例一:
2023年7月16日,株洲市万利来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湘BA5800号车经过董家街道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出该车超过公路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11月22日,当事人到市交通运输局接受处理,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株洲市交通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3日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湖南耀大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3年11月20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做出责令整改,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3年11月1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行政检查时,发现宁德晨亮物流有限公司所属闽J53693号车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作出责令停止运输经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陈晓明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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