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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绿色保险”,守护绿水蓝天——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刘少灯 李敏 编辑:张云帆 2023-12-12 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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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首例环强险预赔款赔付。资料图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璐 通讯员 刘少灯 李敏 长沙报道

汽车上路,必须买交强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也在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下简称“环强险”)。

自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湖南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3300余件,赔偿总金额超过3.8亿元。从“环责险”过渡到“环强险”,引入责任保险制度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既能合理分担风险,缓解赔付压力,又能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主动作为,充分运用法治理念、市场手段、社会力量、金融属性的“环强险”试点,应对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重塑生态环境治理的多方参与、多维合力的治理新举措。

“敢”字当头,争辟试验田

早在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保监会就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了“环责险”政策试点。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2018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环强险”试点工作启动。

“环强险”是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强制性保险。

经过充分调研与科学决策,湖南“敢”字当头,敢为人先,以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水平,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减少生态环境损害事件为目的,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行、源头防控、防赔结合”的工作思路,顺势应时推出符合湖南实际的试点方案。

2021年12月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银监局联合出台《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全面、系统地规范健全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丰富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手段,对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具有积极意义,是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先试点,后推广,分布实施,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生效。

为运用市场化手段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助推企业绿色转型,落实《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5月17日,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湖南正式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省7类高风险行业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

“闯”字为先,试水“442”

企业获得感偏低,市场规模偏小,风险管理有待优化……针对环责险存在的痛点和问题,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前提下,敢闯敢试,先行先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30日出台的《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全省范围内明确要求各市州县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法规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并探索试行了以“4+4+2”为基本遵循的“环强险”服务模式。

“442”模式的基本含义是:通过依法公开招投标方式,制定并完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操作的“4+4+2”的招标准入服务模式,按照评分高低择优选出4家主承包保险机构,每个主承保机构在入围的其他非主承保保险机构中选出1个组成共保体,即8家承保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加上2家保险责任评估机构,在全省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统一基础保险费率、统一理赔标准,实行应保尽保,确保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发生后充分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试点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以及试点情况,调整保险服务模式,全面推行。

从“环责险”到“环强险”的过渡,有效弥补了环境风险管控短板,发挥环境政策协同效应。 由试点推进到推广实施,湖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举进入“强制时代”。

“干”字为要,率先念真经

要改革,就要动真格。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州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率先垂范,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2023年2月,衡阳县率先启动全省“环强险”与企业“环信披露”工作,并把这两项工作纳入衡阳县分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服务年”具体举措,向全县18家重点排污企业和9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参保单位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和文件,详细进行政策解读。2023年3月,永州市与蓝山县政府共同召开环境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暨首批11家参保企业集中签约会。据统计,目前永州市共有62家企业纳入投保名单,其中48家企业已经完成了风险评估。

2023年4月21日,为加强落实《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结合“三送三解三优”活动,在岳阳市召开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片区推进会,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的“环强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年的实践证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从制度改革中寻找突破,在试点实践中创新模式,发挥各承保机构所长,通过几年的摸索,已经形成了“环强险”服务的“湖南模式”:保险服务共保体通过精准沟通把握企业需求,优化产品服务,最大限度维护投保企业的权益,减轻投保企业负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紧跟形势发展,大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将监管和服务一同前移,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截至目前,湖南省环强险试点期间投保企业722家,保额157374万元。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全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500余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如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新近向湖南省某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预赔款30万元,并举办了交付仪式,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下一步,湖南将制定出台《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推动“环强险”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再从试点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接下来的攻坚阶段,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将继续深入基层、多方联动,争取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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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璐 刘少灯 李敏

编辑:张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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