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9日讯(通讯员 龙倩)发布一个关于醴陵文旅宣传的视频,就有机会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补;为醴陵文旅活动建言献策,就有机会获得最高30万元的奖补;组织外地游客来醴旅游,就有机会获得最高15万元的奖补……
12月29日,醴陵重磅发布《关于促进“陶瓷+烟花+文旅”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百分百的诚意,百分百的干货,邀请社会各界助力,做大“千年瓷都·天下醴陵”品牌,打造国际知名陶瓷旅游目的地。
组建文旅宣传矩阵
夯实主流媒体宣传,通过音视频、图文资料等全方位宣传推广“千年瓷都 天下醴陵”城市品牌。升级新媒体宣传,组建由宣传部门牵头的醴陵文旅新媒体联盟。鼓励支持自媒体发布醴陵文旅宣传作品,抖音号每条视频关注量或浏览量为1000万、500万、200万、100万、50万、20万的,分别奖励每条5万、3万、2万、1万、0.5万、0.1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每条视频关注量或浏览量50万、10万、5万分别奖励2万、0.5万、0.1万。加强文化艺术宣传、创作,组织城市形象设计,对优秀的文艺作品及精品剧目,鼓励以视频、海报、画册、文章等方式通过网络发布,以关注度、浏览量为指标,进行1-5万的奖补,每年评选50项。
构建节庆活动体系
加大创新创意。为文旅活动建言献策且被采纳实施并取得较大宣传推广影响的团队或个人给予2-30万元奖励。放大节会影响。对经政府和文旅部门同意举办的节会活动,按照活动规格(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给予5-20万元奖补。支持“+旅游”活动举办,支持文化、非遗、体育赛事、音乐节、美食、科技等主题活动与旅游深度融合,按照活动影响给予2-5万元奖补。支持烟花企业走出去,对承办醴陵市域以外的烟花展演、燃放活动的,且有醴陵形象元素展示的,按活动规模给予1-5万元/场进行奖补。
鼓励实施引客入醴
加大游客招徕,对组织外地游客来醴旅游,年度累计输送过夜游人数达到1000人且单团人数不少于10人的有资质旅行社,按10元/人/天标准奖补。对年度累计输送过夜游客总量超过10000人(含)以上且游客总量排名全市前1-2名、3-4名、5-8名的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补。鼓励研学/红培旅游,对组织外地团队来醴开展研学或红培旅游,游览不少于一个收费景点(包括收费讲解等)、单团人数不少于100人且至少住宿一晚的有资质的旅游企业,按10元/人的标准对旅行社给予奖励。鼓励推出受年轻人欢迎的线路,对组织外地大学生团队来醴旅游,游览不少于一个收费景点(包括收费讲解等)、单团人数不少于100人的旅游企业,一日游、多日游分别按3元/人、10元/人的标准对旅行社给予奖励。创建行业品牌,对在醴注册登记的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各项,以及与“引客入株”政策不重复奖励”,人数统计以游客保险等指标为准)
创建文旅景区品牌
对新评为国家5A、4A、3A旅游景区的景(区)点(市场主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补。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旅游度假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新评定为3C、4C、5C等级自驾车营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8万元、10万元。鼓励醴陵市旅游+陶瓷+烟花等新型工业旅游业态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分别给予8万、4万的奖补。
激活文化旅游消费
加大文创产品研发,对获得文旅部举办的全国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市场主体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获得省文旅厅举办的全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市场主体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支持扩大文旅消费,鼓励文旅市场主体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举办的文旅促销费活动,入驻文旅消费券平台。鼓励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会、协会等开展活动,优先支持本土文旅企业和产品。打造文旅消费品牌,打造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文旅要素的消费品牌,评选醴陵十佳旅游购物示范点、十佳旅游餐饮示范店、十大文旅消费项目、十大人气景区点等品牌,颁发荣誉奖牌。鼓励醴陵美食外出打造品牌店,对在醴陵市外开设醴陵美食品牌形象店的市场主体,每年评选100家,根据规模,每家奖补0.5万元-1万元。建立“红黑榜”和动态管理机制,对美誉度较高的市场主体在宣传推广、品牌创建、投融资需求等方面给予扶持。
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加快乡村特色民宿建设。培育具有醴陵特色的民宿集群,对照全市招商政策实施土地、税收、审批等优惠措施,并对新引进的民宿按投资规模采取一事一议给予10万-3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成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20万、10万、6万元奖励。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一镇一特色的乡村旅游体系。积极将本地的非遗、美食、农特产品等与旅游深度融合。对新评为湖南省五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培育旅游市场主体
组建重点文旅项目库,建立项目联点机制,加大招商信息宣传推广力度。对新引进企业、新项目在醴陵市投资文化旅游景区、文化影视基地、休闲康养基地及其他文化旅游新业态产品,在醴陵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进行奖励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旅游方面2-10万资金奖励。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积极指导、推荐市场主体申报“升规入统”相关奖励。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提质升级国有景区旅游服务质量,支持等级景区进行提质升级。完善基础配套。在重点景区点、重点旅游镇街等完善、规范全域旅游标识导览系统;建设醴陵市旅游集散中心,完善各景区点游客服务中心功能。加大人才培养。持续举办导游等从业人员专项培训班(大赛),评选年度优秀导游(讲解员)和优秀讲解词,并给予奖励。支持在醴导游外出培训,对获得国家、湖南省荣誉称号的行业能手给予一次性1万元、5000元奖励,提升全市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文明旅游。培育培训文明旅游志愿者,全行业参与,每季度至少培训一次,做好文明旅游引导者。对新评为国家、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市场主体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组建醴陵文旅推荐官团队,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和年终奖励资金。
来源:红网
作者:龙倩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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