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7日讯(记者 陈彦兵 通讯员 纪锋)“新田县原陶岭乡郑溪村妇女主任何某,在任职期间截留他人低保存折,支取低保金5650元;截留他人粮补存折,支取粮补资金1230元。何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日前,新田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
乡村振兴,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新田县纪委监委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紧盯关键环节,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着力打通乡村振兴各项惠民政策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紧盯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各镇、村(社区)一线开展专项监督,深入摸排乡村振兴惠民资金拨付过程中“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资金发放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切实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加大线索处置力度。
充分整合县、镇、村三级监督力量,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关注、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分析研判,督促相关部门主动认领、联动整治。此外,通过采取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具体措施,不断推动基层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扛牢责任担当。
在强化监督、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的同时,把以案促改作为贯通办案、整改、治理、警示的有效载体,今年来通报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件10余件,对乡村振兴领域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存在的制度漏洞、制度空隙和监督缺位,深挖根源、找准症结,通过制发提示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堵塞制度漏洞、补齐治理短板,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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