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9日讯(记者 肖帅 通讯员 解紫薇)6月17日,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印发《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工作指南(试行)》,对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的方式、途径、时效、程序、分工做出指引,规范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工作。
据悉,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在2023年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总结视频会议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并于今年年初印发了《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方案》。行动主要任务是:夯实信息共享基础、提升信息处置质量、拓展信息分析应用、提升协同治理效能。到2024年,初步建立水上交通安全信息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率先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内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全面共享;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能力和效能持续提升。
省水运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是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与水上交通安全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基础类信息和通报类信息。基础类信息是指船舶、船员、航运公司、港口码头等基本信息;通报类信息是指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需要通报的信息。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实际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
来源:红网
作者:肖帅 解紫薇
编辑:文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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