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长沙报道
6月18日下午,由湖南省消保委主办,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 “激发消费活力 我们在行动”消费维权研讨会在长沙举行。
湖南省消保委律师团发挥智慧和力量,共同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创优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出谋划策。

(湖南弘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丹艳。 周欣/摄)
王丹艳:完善消费规则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重点在激发二字,激发也就意味着通过刺激,使其活跃地发挥作用。湖南弘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丹艳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以短视频、微课堂等方式,形象地向消费者讲述消费过程中的陷阱和消费维权小知识,向企业讲述合法合规经营,完善消费规则,形成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之间良好有序消费环境。
开展消费案例评析。通过消费案例中展示出来的普遍性问题,如企业对消费者在广告宣传、食品安全、不正当竞争、教育培训、预付式消费等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企业一方面可自查,做到诚信经营。另一方面也可以建立消费预警机制,杜绝相同情况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参与消费纠纷源头调解。作为律师团成员,可以依托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行业协会-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协助建立企业内部投诉化解制度和规范化流程,对普通消费者的维权诉求,能第一时间配合进行响应回复和沟通调解。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直接的维权便利条件,同时也帮助企业及时纠错,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消费纠纷。
开展进企业法律服务,推进经营者“守法、诚信、负责”,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结合实际,采取法律咨询、专题讲座等形式,为企业出具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从经营者的角度推动老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湖南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生。 周欣/摄)
王雨生:激发消费活力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激发消费活力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正是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
作为律师团成员,湖南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生表示,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取相关措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这些权利的保护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更加放心,能够做出更加理性的决策,在清楚自身法律权利的情况下能让消费者拥有更好的消费信心。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法律素养。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活动,如消费知识讲座、消费维权案例分享等,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陷阱,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了商家的义务和责任,如真实宣传、明码标价、提供合格产品等。这些规定限制了商家的不当行为,降低了消费者因商家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可以使消费者在购物时更加安心。可以从12315投诉热线中总结出投诉类型有代表性,数量比较集中的商家以消保委提出公益诉讼,将相关判决、执行文书进行公示,以达到警示作用,促使商家主动规范经营。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常表现为假冒、仿冒等行为,这种不当竞争不仅不能为消费者带来优质低价的商品、服务,而且会破坏市场,甚至影响正当经营商家的持续经营,出现“劣币驱除良币”的情况。而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助于消费者获得更好的商品和服务,同时也推动了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在发现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中,消保委为正当经营商家支持起诉,保护正当经营商家的合法权益,使其能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从而激发消费活力,推动经济持续。”王雨生说。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永军。周欣/摄)
文永军:激发消费活力 公益律师应积极作为
激发消费活力,公益律师如何积极作为?会上,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永军谈了自己的感受。
发挥专业优势,从源头着手。众所周知,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所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主体。而厂家或者商家是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服务的提供者。这个时候,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过程中,要发挥专业优势,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重视消费者权益,积极引导企业遵守法律,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重视消费维权,让消费者消费无后顾之忧。消费是拉动国家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连着产业发展,也关乎国计民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之一。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把“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作为2024年工作重点之一,强调要优化消费环境,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让消费者保持敢消费、愿消费的意愿,持续激发消费“新”活力。如果消费环境不好,产品质量低劣,售后服务差,那么消费者自然没有消费的欲望。公益律师针对消费者遇到的虚假宣传、欺诈行为、产品低劣、预付卡跑路等各类侵犯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事件,要主动关注帮助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其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让消费者消除消费顾虑,敢于消费。
发挥桥梁作用,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律师虽然不是居中裁判者,但是律师的非官方身份有助于化解消费矛盾,搭建商家与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文永军认为,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群体,一方面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也经常活跃于社会各个行业,与消费端及销售端密切关联,这些条件利于律师充分发挥其中的协调与链接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周欣
编辑:廖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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