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提出消费者组织要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强化履职保障,推动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消保委分会,确保人民群众投诉有门。
目前,我省12个市州消保委、104个县市区消保委已依法登记为法人社团,设立乡镇消保委分会991个。通知指出,各级消保委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各级消保委组织及其办事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登记,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不断加强消保委组织委员会建设。
通知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组织要强化消费投诉受理和处理,积极推广使用智慧315平台,综合运用投诉调解、信息公示等方式,努力为消费者解决好每一件投诉。要强化教育引导,推动消费教育活动进平台、进社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提高消费教育的触达率和有效性。要强化消费环境建设,加强消费普法宣传和对新消费业态、模式、领域的研究,助力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通知强调,各级消保委组织要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条件,积极争取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让消费者认得准门、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同时,要重视人才引育,加强干部培训,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消保委组织干部队伍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成辉 通讯员 黄玺文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