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8月2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龙平 胡炼)男子因病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后却拒不出院,一“赖床”就是400多天……近日,株洲一家医院上演了一场“强制腾床”,涉案男子已被执法人员依法送往拘留所。
2021年12月,袁某因血糖高、双足溃烂、全身疼痛入住株洲市某医院治疗。
经过一年多的住院治疗,袁某的病情明显好转,已达到出院条件。医院便开具了一份出院医嘱,通知袁某及时办理出院。
但袁某不愿意了,他不仅拒绝出院、强占床位,甚至拒绝支付床位费用……这一“赖床”,又是一年多过去了。
医院无奈,遂起诉至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患方是否达到出院条件,应当遵从医嘱。医院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其按医疗规范,对袁某病情进行了检查治疗,并组织全院大会诊、多科室联合会诊,对袁某病情进行了充分评估、诊疗。
在此情况下,袁某本次在医院的治疗已经结束,符合出院条件,医院多次告知袁某可办理出院手续,袁某应当予以办理。
袁某拒不腾交病床、拒不支付床位费的行为,侵犯了医院的合法权益,对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构成了妨碍,客观上亦不利于社会有限的医疗资源的利用。
于是承办法官来到医院病床前,向袁某释法说理。
可在袁某面前,调解这招行不通,法院依法判决袁某腾退病床,并支付共计408天的床位占用费用14280元。
判决生效后,袁某仍然拒绝搬离床位。法院遂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然而袁某可谓“水火不侵”,送达执行通知书、上门约谈等都对他没有作用……
7月30日7时,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协同法警、公安民警、公证处、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医院进行强制腾退。
行动现场,各小组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在强制执行前,执法人员再次责令袁某自行搬离,其仍明确表示不配合。
故此,执行局依法对袁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制腾退病床。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队将袁某送往拘留所、一队清点涉案病房内的个人物品,并登记、造册。全程经公证处公证、录音录像,保证执行过程透明公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规定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龙平 胡炼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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