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7日举行的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改革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梁仲回答记者提问。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杨艳 摄影 朱丽萍 长沙报道
较之其他省份出台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湖南出台的《决定》多了附件,附件与主体有什么关联?在选择这些事项上有什么考虑?下一步如何落实《决定》提出的13个方面300多条改革举措?
在9月27日举行的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改革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梁仲回答记者提问。
“这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采取了‘1+1’主副贯通的模式,‘主’就是《决定》的正文,管长远、管全局;‘副’就是附件,即第一批12项重点改革事项,管当前、管落点。”梁仲表示,《决定》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体现了四个特点。
一是“高站位”。比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构建高等院校及其学科设置调整优化机制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二是“湖南篇”。比如,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促进工程机械再制造改革、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等,是发挥湖南比较优势、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
三是“改革味”。比如,构建连环债清算机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运用大数据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等。
四是“民本情”。比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全省信用信息共享等。
“下一步,我们将对《决定》提出的13个方面300多条改革举措建立台账,运用‘5+3’落实机制,推动改革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内外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对于重点推进改革事项,由省领导领衔,先试点,再铺开,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确保落地见效。”梁仲说。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 朱丽萍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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