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吴公然 通讯员 容畅 长沙报道
高质量发展,需要民主法治的守护。
作为“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者,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履职之始的2023年,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出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办法》,使监督机制更健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督办更规范,监督刚性和实效获得大幅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
省人大常委会以创新理念加强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建立全链条监督机制,构建大闭环监督体系,真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监督各环节各方面,让监督的“牙齿”更硬,“硬牙齿”更有力地“咬合”。
坚持问题导向——
报告不走“老套路” ,汇报更具“法律味”
11月29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分组审议时,有份不一样的执法检查报告摆在了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前。
这份名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中肯定成绩的篇幅仅仅470字,有关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建议部分的篇幅则达到了3651字,占报告整体篇幅的比例超过8成。
“报告分析很客观实在,提出建议很有针对性,也很有操作性。”“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准确,提出了近期需重点推进的事项清单,非常好。”“报告体现了问题导向,文风简明扼要。”......这份不一样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中医药“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现场。
其实,在中医药“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伊始,很多不一样的东西就开始显现。
在10月召开的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的汇报,不再走日常工作汇报式的“老套路”,而是紧扣法定职责,说起了“法言法语”,汇报的每项工作后面必摆上法律条文。同时,问题及原因和改进措施的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二。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坚持问题导向是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旨所在。执法检查注重“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才能真正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才更有力度、更有深度。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强调,开展执法检查,法律法规是基本准绳,问题导向是鲜明导向。做好执法检查,既要揣着条文去,一条一条对着查;又要带着问题去,一个一个追着改。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规定,汇报材料“要紧扣法定职责、紧扣法律条文,坚持问题导向,问题及原因和改进措施的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二”“执法检查报告中肯定成绩的篇幅不超过800字,有关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建议部分的篇幅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新的“指挥棒”,挥舞更严更实的监督节奏——带着问题看,对着法律法规条文查,追着问题改,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法律法规实施主体落实法律责任,保证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
“法律巡视”上新——
四级联动五级参与,“组合拳”打出新气象
执法检查又称“法律巡视”,如何把这个人大监督的“硬抓手”作用发挥好,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协同开展执法检查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
7月24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简称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细心的与会者看到,会议现场多了一些直播设备,设有4个直播屏。此次开的是视频会议,主会场设长沙,各市州、县市区设分会场,开创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先河——首次开到乡镇人大。
此次执法检查,首次以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联动、同步检查的方式开展,一场四级人大联动的法治实践在三湘大地铺展开来。
这样的“大阵仗”,旨在通过四级联动,动员全省人大系统,立足职能优势,上下协力协同,以法律监督之“剑”,托平安湖南之“底”,共同答好“法治护安人大行”的时代考卷,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方式新、手段多是本次执法检查的一大亮点。
实地检查过程中,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全省共有37852名五级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拍摄执法检查问题纪实专题片,曝光典型案例,专题片在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时播放;组织法律法规知识闭卷测试,不划重点,随机抽考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一套环环相扣、务实管用的“组合拳”,打出了执法检查新气象,打出了人大监督大格局。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利用“法律巡视”的监督力量相继拉开了法治“护安、护企、护绿”人大行的序幕,开启“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其中,“法治护安人大行”开展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法治护企人大行”开展了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法治护绿人大行”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专题询问“打样”——
打破常规发问,直面问题应询
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职权。
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结合审议议案、有关报告,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进行的询问。在专题询问工作中,人大是“出卷人”,政府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9月20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现场。
这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首用专题询问监督利器,同时也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出台后的首次专题询问,首次通过“智慧人大”APP向所有省人大代表推送。
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此次专题询问主题聚焦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的“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民之大事”,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重要理念十周年的大背景下,作为精准扶贫首倡之地的湖南开展这样一次人大监督行动,备受关注,意义重大。
根据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询问人提出的问题,不会回避矛盾,对应询人的回答不满意的,可以加问、追问。应询人回答询问应当直截了当、客观准确,不得推脱或者回避,不得念稿子。
因此,这注定是一次打破常规的专题询问。应询人必须对自身工作“门清”,才能在这场“考试”中考出好成绩。
因为询问人有备而来。此前,为了问出“真问题”,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7个多月的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并广泛发动代表群众积极参与。
专题询问中,“为人民而问”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抓住关键和要害问题,不避重就轻兜圈子、绕弯子,犀利发问。现场还有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举手抢问,他们带着“民声”和群众的期待自由提问。应询人,直面问题、实事求是作答。一问一答之间,问题、原因、对策逐渐清晰。
参与此次询问的人员表示,这次专题询问打了一个新样板,传递出了新信号,探出了一条新路子。
审议意见督办——
开展满意度测评,构建大闭环监督体系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是为某方面工作和某个领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做“体检”,旨在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查漏补缺,改进工作。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20多个,报告审议意见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已向“一府一委两院”交办,部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已反馈给省人大常委会,正按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办法走闭环监督流程。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列入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要求相关专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如何找出真问题,挖出“病根”,需要一个从问政到问效的严密监督流程。为了打造更加完善的闭环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写入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办法》,旨在建立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从审议、交办、督办、反馈到满意度测评、公开的长效机制。
对于整个监督闭环来说,“开展满意度测评”这一环是为了写出更精彩的审议意见督办后半篇文章,是构建全链条监督机制十分重要的一环。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办法》。
根据督办工作办法,满意度测评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当场宣布,会后向省委、“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通报。
被测评为“不满意”的单位要对审议意见进行重新办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开展跟踪监督,跟踪监督的情况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开展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
由此可见,“开展满意度测评”将对“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审议意见传导出更大压力,能有效避免“文来文往”的“纸上谈兵”交差了事。
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协调处负责人表示,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办法对审议意见的整理交办、处理时限、报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满意度测评的方式、等次和测评结果不满意的处理方式,形成审议与办理双向良性互动,“交办—督办—报告—审议—测评”构建大闭环监督体系,增强审议意见办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对审议意见办理的满意度测评将在2024年推行,将推动凝聚着民主法治智慧的审议意见在三湘大地落地见效。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容畅
编辑:张云帆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