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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可贷额度调整为账户余额的14倍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卜岚 李焱婕 吴怡 编辑:杨雁霞 2024-01-27 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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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明确2024年个贷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从2月1日起,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

根据《通知》,2023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6.84%。《通知》明确,个贷率介于85%和90%之间,我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本人名下有一套房产,是与前夫离婚后过户给我的,现在房子户主是我,请问什么时候才能办理公积金业务?”近日,在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官网,该中心对网友咨询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明确需过户之日起还贷满12个月,才能提取公积金还贷。

“我房子是住宅性质的,之前房子的户主和主贷人、还款人是前夫,现在房子户主是我,主贷人与还款人也都变更为我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网友留言表示。对此,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表示,贷款未结清的,首次提取须在过户之日起正常还贷12个月后办理。

此外,职工偿还与他人(非配偶)共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的按平均份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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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卜岚 李焱婕 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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