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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调雨顺安民心 安化法院年前化解16起物业纠纷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蒋亦 姚晶 编辑:周怡琳 2024-02-19 17:00:5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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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蒋亦 姚晶 益阳报道

“感谢安化法院,感谢法官,年前天寒地冻的时候还在为我们调解案子,让我们不用吃官司,过了个好年。”近日,几名业主特地来到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为该院成功调解的一系列物业纠纷道谢。

故事还要从安化法院年前收到的一批诉状说起。“当时距离春节不到10天,我们收到了一沓诉状,内容是某物业公司起诉多位业主,要求缴纳物业费、滞纳金等。”该案调解人员介绍。

“我们通过阅卷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存在着很大的误会和纠葛,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群体性事件。”调解人员称,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安化法院在征得物业公司的同意后,试图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果然,当业主们接到法院的电话后,表现得非常愤怒且满腹牢骚。

有的说:“就他们那个物业服务,好意思收服务费?”

有的说:“我请你来服务,你还倒打一耙起诉我?”

“楼顶现在还漏水,一直不处理,还要收我的物业费?”“我们自己筹钱修,你们说抵物业费,又不算数了?”“这个时候起诉我,还让不让别人过年,存心的吧!”……

调解人员耐心地将这些不满逐一记录在本子上。

“如果不化解这些积怨,业主和物业公司很难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交流。”调解人员随即通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代理律师了解情况。

原来,该公司与业主已经于2021年解除了物业合同。此时起诉也并不是故意为难业主,因为公司住所地在长沙,在全省发展业务,当时在安化只做了这一个小区的服务,解除合同后就撤离了安化,这两年都在全省范围内清算未结的款项,只是恰巧赶在了这个时间点上。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调解人员更加明白,“只有用‘一颗真心’才能换‘一片安心’”。便要求物业公司写一封《给全体业主的信》,信中须对业主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一是为什么要在这个时间起诉;二是一条一条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三是说明物业工作的不易,取得业主的共情;四是回忆物业和业主相处的点滴,希望能好聚好散。

调解人员则将信件一一送到业主家门口,表示希望他们能再多考虑考虑,考虑好了可随时跟法院联系。

不久,安化法院如愿等来了业主们的回电。几天之内,业主们陆陆续续打电话到安化法院,态度有了明显的好转,并表示愿意支付物业费,但是希望能免除或者少交滞纳金。调解人员在与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后,物业公司同意放弃收取滞纳金。

截至目前,已有16户业主缴清费用。

“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是真正地为民所想、为民所需。特别是在冰天雪地的时候,将物业的信一户户送上门,这样一个便民的举动,就能暖到人的心坎上。”物业公司代理律师赞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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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依诺 蒋亦 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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