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罗亚莹 杨婷 长沙报道
一人犯罪,将企业陷于险境,这样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
在护航营商环境大背景下,如何防止“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失业一批职工”?“合规整改”成为了这类涉案企业迎来“二次生命”的重要机会。
“感谢检察机关的指导和帮助,给了公司整改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严守法律红线,合法合规把公司经营好。”今年1月,宁乡市检察院检察官李海燕电话回访江苏省丹阳市某印务公司,当询问起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时,该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
2021年4月,宁乡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印务公司及该公司总经理孙某涉嫌单位行贿案时发现,该公司通过签订虚构合同的方式,向湖南某公司时任总经理卢某等人行贿。
然而,涉案企业系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处理不当,将对涉案企业及集团旗下数十家企业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这个案子要如何办?是简单惩处犯罪,还是通过合规整改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考虑到涉案企业及孙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从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宁乡市检察院经省检察院批准后,决定对涉案企业启动企业合规整改。
2022年7月,宁乡市检察院对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公司从构建合规体系、增设合规部门、形成合规文化三个方面确保企业合规整改实效,防范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因涉案企业处在异地,考察监管多有不便,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时,宁乡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积极探索跨省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模式,委托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开展异地企业合规考察工作,并由当地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进行跟踪考察并督促整改,助力企业“司法康复”。
2023年6月,宁乡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官来到江苏省丹阳市,实地考察公司企业合规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推动异地合作形成长效机制,宁乡市检察院与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共同签订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异地协作办法》。
对这类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如果简单就案办案、一诉了之,很可能“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此案办理中,宁乡市检察院在对企业的合规考察结束后,一并将合规考察结果提交给宁乡市人民法院并据此提出从轻处罚建议。
2023年11月,宁乡市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对企业合规结果予以确认,同时据此对企业负责人从轻处罚,从而实现了企业合规在起诉和审判环节的同步适用。
宁乡法检这一“合规互认”案例,是全省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挽救涉案企业生命的一处典型缩影。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70件,已有74家企业整改合格,依法对169名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44名责任人提出从轻、减轻或者缓刑的量刑建议,推进合规向诉讼全流程延伸,护航企业合法经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罗亚莹 杨婷
编辑:张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