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2月7日讯(通讯员 李文玲)“法官,刘某某现在就在家中,请你们赶紧过来。”2月7日中午12点32分,邵阳县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接到电话,申请执行人刘某在电话一头焦急地说道。承办法官当即召集执行干警,驱车前往邵阳县河伯岭乡。
刘某与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调解由被执行人刘某某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刘某借款共计16万元,由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某,其以身在广东、浙江等地打零工为由,拒不露面,躲避执行。
执行干警驱车近一个小时,在刘某某家中将其找到。刘某某起初毫无还款意愿,以“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法官轮流劝导刘某某,希望刘某某主动履行,如不还款将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其只能在拘留所内过春节。最终,经过执行法官近4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刘某某支付了部分案款后承诺还款期限,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用实际行动诠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邵阳县法院执行干警们在践行初心、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将始终坚毅前行。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玲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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