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3月26日讯(记者 郭薇灿)为进一步创新户政管理工作,方便群众更好更快地办理户政业务,3月26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七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汤向荣通报相关情况。
2023年,湖南省公安厅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全省公安机关累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业务35.65万笔,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47.84万张,网上办理户口业务9.2万笔,网上收缴居民身份证费用24.43万笔,“跨省通办”高频户政业务13.24万笔,“一件事一次办”业务2.25万笔,免提交身份证明办理户政业务1.28万笔,为5000多名中高考学生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为各类人才办理落户2.35万笔。
此次推出的户政管理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具体包括户政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人像指纹核验免提交身份证明办理户政业务、居民身份证人像社会化采集、简化姓名变更程序、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简化居住证办理程序等7项内容。下一步,湖南省公安厅将进一步拓宽全流程网上办理户政业务的范围,研究推出更多的户政管理便民利企举措,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附:湖南公安机关户政管理便民利企七项服务举措
一、户政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目前,湖南户籍居民可以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办理身份证补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暂住登记申报、居住证申领、暂住登记凭证申领和户口、身份证、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业务。2024年4月1日起,可以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办理3周岁内国内出生新生儿上户、成年人姓名变更、婚姻状况由“未婚”改为“已婚”、婚姻状况由“已婚”改为“离婚”、文化程度变更、家庭户口簿申领、户籍证明申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业务。2024年7月1日起,可以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入、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离婚回原籍户口迁入、2016年2月3日后农迁城人员回原籍户口迁入、宅基地确权户口迁入、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拥有住房合法所有权户口迁入、凭居住证迁入居住地城镇、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往外省、因高校职业院校毕业迁往外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身份证挂失、临时身份证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边境通行证申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等业务。
二、人像指纹核验免提交身份证明办理户政业务。在我省公安机关登记了指纹信息的湖南户籍居民,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和身份证受理点,办理户口、身份证业务时,凡是人像、指纹信息通过公安机关核验的,可以免提交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办理上述业务。登记了指纹信息未通过人像、指纹核验或未登记指纹信息的湖南户籍居民,可以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补采指纹信息后,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三、居民身份证人像社会化采集。湖南户籍居民在办理身份证前,可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选择手机拍照或到就近的照相馆拍摄照片,上传至公安机关证照人像检测平台进行检测。照片通过检测的,将收到公安机关发送的短信,通知其直接到公安机关窗口调用此照片办理身份证。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点仍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四、简化姓名变更程序。未成年湖南户籍居民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理由需要变更姓名的,其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到公安机关或凭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共同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成年湖南户籍居民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理由需要变更姓名的,其本人可凭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五、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我省城镇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中国户籍居民,可以凭居住证,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并按照以下落户地址顺序落户: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没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经挂靠亲友同意,可将户口挂靠亲友家庭户,也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当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或者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
六、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2016年2月3日我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籍人口,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户。原迁出家庭户因全户迁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经当地亲友家庭户的户主同意,可以在当地亲友家庭户落户;无亲友家庭户接受其入户的,可以在当地村(居)委会公共集体户落户;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含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下列人员:共有人、家庭成员),可以凭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七、简化居住证办理程序。离开户籍所在地县、不设区的市或设区市城区的中国户籍居民,在我省暂住登记未满半年,但在居住地连续就读或缴纳社保、医保、税收满半年,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可以凭录取通知书或社保、医保、税收缴纳凭证申领居住证。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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