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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坡头镇:坚持财政“三改三提”,赋能乡镇新质活力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刘杰豪 编辑:胡金贵 2024-04-17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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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常德4月17日讯(通讯员 刘杰豪)近年来,汉寿县坡头镇财政所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财政系统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思维”,锚定建设农业强镇,从严压实责任,落实保障资金实效,奋力开启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天地,荣获了湖南省2023年度“标兵财政所”荣誉称号。

改变管理模式,提升职位效能。一是在完善财政机构上再发力。设立单独的财政管理机构,配齐专职专岗,强化财政管理职能,细化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严禁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等现象。推行信息化应用,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数据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二是在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上再发力。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法规,督导镇村建立科学完善的账务体系,规范账簿台账,严控审批流程,加强往来资金管理,对大额资金支付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审批程序,强化资产和财务档案管理,提高财务公开透明度。三是在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上再发力。根据岗位的特性合理安排人员,每年不少于5次邀请专业人士下镇下村指导,外派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借调工作,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资金安全和责任意识,精心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财政管理人才队伍。

改善制度保障,提高运行效率。一是优化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细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实现人岗匹配。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要求,严格设置AB岗,严控人员轮换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效率。二是优化财政管理体制。坚持“一件事一次性办”,明晰镇村事权财权关系,优化财政考核方式,强化财力保障,对新增刚性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可用财力自主权,减负乡镇自筹。三是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在农村交通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备耕育种等民生方面精准施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生产积极性,成功创建省安全发展示范乡镇,推动汉寿县创办国家“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升级改造帅孟奇同志故居周围基础配套设施,修建文化纪念馆、居民休闲广场等,总投资300余万元,成功创建省级红色旅游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改进服务质量,提质监管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力量。建立以乡镇党委为主体的监管机构,组织镇村干部成立专项督查组,明确监管职责,推行精细化服务理念,针对不同对象不同事件提供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二是开展日常监督,及时纠正问题。定期组织专项资金抽查巡查,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落实和使用绩效,对随意使用现金支付、借贷款未及时归还等问题严格督导整改。若存在资金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排查,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三是联合多方监测,筑牢风险防线。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多方交流,定期联合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提高风险预判和应变处置能力,充实基层防范化解风险力量,对重大项目的建设特别是涉农专项资金实现全过程动态监测,做到事前参与、事中追踪、事后审查,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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