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发布第10号省总河长令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何青 潘文秀 编辑:陈纲 2024-04-22 17:40:2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新闻4月22日讯(记者 何青 通讯员 潘文秀)近日,湖南发布第10号省总河长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省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美丽湖南建设。

第10号省总河长令明确,在2025年底前完成国家确定的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湘江、资水、沅江、澧水、虎渡河、汨罗江、渌水、夫夷江、酉水、辰水、㵲水、渠水、溇水、武水(珠江流域)等16条重点河湖干流1345个实施难度大的排污口整治任务,其中2024年完成整治942个,2025年完成整治403个;要严格对照“一口一策”清单明确的整治目标、工作时限、整治要求和具体措施,以治污截污为重点,有力有序推进完成整治任务。

第10号省总河长令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是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整治工作负总责,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湖长负责调度推进责任河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要加强工作统筹和督促指导,组织有关部门限时完成整治任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整治任务;各级要将排污口整治工作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和评价内容,开展指导督促、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何青 潘文秀

编辑:陈纲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646848/66/1375413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