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8日讯(通讯员 杨艳喜 伍桂冬 谭志超)“在收到税务执法文书后,本来还有些顾虑,但没想到税务部门服务很到位,执法也很有温度,通过此次政策辅导和现场释法,我认识到了依法申报的重要性,今后一定按时按质申报。”近日,某街道幼儿园财务负责人李燕姿在办税大厅真切地说道。
因为忘记申报2022年10月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李女士到办税大厅办理业务时,发现存在逾期未申报记录,税务人员在认真核实其申报情况,发现该纳税人属于首次逾期申报,没有主观故意,并且已于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决定对该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且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衡山县税务局办税大厅负责人陈昊介绍道:“一些初次纳税的市场主体主观上疏忽大意是发生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对此,衡山县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首违不罚”规定,对属于“首违不罚”清单事项列明的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该局共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辖区内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数量明显减少,纳税人的试错成本有效降低,获得感不断增强。以此为契机,该局细心地为纳税人缴费人讲解相关税收政策,既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加了解税收政策,增强了诚信纳税意识,也让税收执法更有“人情味”,得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好评。
衡山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县税务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在便民办税上推出新举措,既严格刚性执法,也注重柔性关怀,通过规范化和人性化的税收行政执法,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下阶段,衡山县税务局将严格依法治税,积极落实“首违不罚”事项,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喜 伍桂冬 谭志超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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