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6日讯(记者 岳瑾 康希)“长沙既然已经不再限购,为什么我还要履行10年的长租房合约呢?”“建议允许长沙市已签约的长租房退出长租,推进二手房屋正常交易”……目前,长沙已放开限购,不少市民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建议取消之前签订的长租房协议。
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回复称,经核实,根据《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存量房租赁盘活是市场主体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实施的,具体由原长房集团、长沙市建发集团参与组织,双方共同签订了《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经与试点企业反复沟通,未享受核减套数或贷款优惠利率的,可以与试点企业协商退出《协议》。业主通过盘活存量房已享受核减套数或使用了贷款优惠利率的,仍应按《协议》内容履行。在《协议》履约期内,房屋权属人可进行房屋交易,但在因买卖、赠与办理租赁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取得市住建部门的租赁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联系单,且购买方、受赠方仍需按《协议》履行期满。
目前,盘活存量房业务及上市交易业务均正常办理,长沙市住建局将督促试点企业不断优化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康希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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