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湖南各级法院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近日,红网时刻记者走近湖南多地法院一线,探访法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李胜管 王寅 怀化报道
要说打离婚官司时最焦灼的问题,抚养权的争夺一定在列。
孩子跟爸爸,还是跟妈妈?在司法实务中,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必须纳入考虑,但最主要的,还是孩子自身的意愿。
如何保证孩童的意愿是自发、真实的?这时,社会观护制度便帮了大忙。
近日,记者探访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人民法院——一家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亮点的基层法院,其社会观护做法被写入湖南高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谈及社会观护的定义与作用,洪江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林安华以一起离婚案件为由头,向记者娓娓道来。
向先生和施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便登记结婚。2009年7月,生下女儿小慧;2012年8月,生育儿子小豪;2018年7月,生育儿子小冰。
去年,向先生一纸诉状将施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他称,婚前两人认识时间较短,婚姻基础不扎实导致感情一般,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打架闹矛盾。施女士对家庭缺乏责任感,对小孩不尽义务,甚至于2020年9月离家出走,之后双方互不联系来往。
综上,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3年多时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已破裂,完全无和好可能。
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配,自然成为了棘手难题。
审理本案之初,原、被告双方就小孩抚养权多次争执不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于是法院特委托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对小慧、小豪开展社会观护调查。
“具体来说,就是法院运用社会力量,对小孩本人跟随父母共同生活意愿等方面进行观护调查、心理干预,并形成一份社会观护调查报告,为案件审理提供帮助和依据。”林安华介绍。
相对于严肃的法庭来说,未成年人在温柔亲切的社会观护员身边,更容易进入放松和倾诉的心理状态。
“其实我还是想跟妈妈一起生活,但是爷爷奶奶还有爸爸说,如果我跟着妈妈,就不让我见弟弟妹妹了。”
社会观护员发现,小慧因害怕父亲,所以说想跟随父亲生活,但其后又单独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要跟随母亲生活。于是,社会观护中心提出小慧拟由被告施女士抚养教育、小豪拟由向先生抚养教育为宜的建议。
社会观护调查报告出来后,承办法官再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离婚。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减小法官直接调查给其造成的心理压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林安华说。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洪江市人民法院开全省法院先河,在专业心理咨询机构设立社会观护工作站,常态化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实行社会观护调查,对涉案未成年人有关背景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对涉案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况及时干预,对判决、调解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
社会观护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已开展社会观护调查案件32件,开展心理咨询、社会观护工作60余人次。
据了解,为织密未成年保护“一张网”,洪江市人民法院建立“专门领导机制、专门审判机构、专门审判法庭、专门工作台账”工作机制,实行“三审合一”,少年审判实现专业化。注册成立“天平玫瑰”志愿服务队,以全体女法官、女助理为成员,为未成年人提供法治宣传、爱心捐赠、情感陪护等志愿服务。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涉未案件的当事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14次,并随案发放《未成年人权利告知书》。
此外,洪江市人民法院还开通了“芙蓉花开”青少年维权平台,推动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从案内向案外延伸。
“始终将多维度调解方式贯穿于家事和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中,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是我们一直坚持的工作。”洪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蒋丽君表示,截至今年10月,洪江市人民法院近三年共受理各类涉未案件546件,调解率53.85%,挽回经济损失810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李胜管 王寅
编辑:廖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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