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贺露燕 肖肖 长沙报道
10月25日,湖南长沙某小区,一名外卖员在楼道内抓了一只猫,并在26楼天台将其扔下摔死,相关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
10月27日,涉事外卖平台回应称,已将该外卖员作永久拉黑清退处理。警方表示,案子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会依法依规处理。
外卖员高空扔猫的违反了哪些法律?流浪动物生命权是否有法律保障?带着这些疑问,红网《问法湖南》栏目邀请了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为我们提供法律方面的解读。
彭毅律师认为,在此事件中,外卖员侵犯的法益可能涉及到两个方面:
第一,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即便猫的价值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的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该行为如果造成了其他侵权后果,也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虽然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流浪动物生命权保护的具体法律,但是这种行为也违背公序良俗。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便对于小动物,也不能恣意杀害。
来源:红网
作者:贺露燕 肖肖
编辑:廖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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