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7日讯(记者 谭苏昕)今日,湖南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其中岳阳12时,益阳17时,长沙、株洲、常德22时,湘潭24时。记者从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获悉,本周(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全省空气质量较差,多地有轻至中度污染风险,居民需注意防范。
本周大气形势
本周天气形势:
本周受东亚大槽槽后偏北控制,全省大部分地区无降水。
17日至22日白天,省内以多云到晴天为主,其中17日晚至19日有一次干冷空气过程,北风传输风险加大;
22日晚至25日,受高空波动影响,省内云系增多,湘中、湘北有阵性降水(23日晚至24日白天有短暂间歇),21至23日有一次干冷空气过程,北风传输风险加大。
本周空气质量预报
本周空气质量趋势分析:
17日,受东亚大槽槽后西北气流控制,省内以晴天为主,北风2~3级,全省空气质量以良为主,湘中、湘北部分城市会出现轻度污染。
18至19日,持续北风作用下,受上游传输污染叠加本地污染积累,湘中湘北轻至中度污染,其他地区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20日,省内偏静稳,上游湖北河南转偏南风,省内污染有滞留风险,全省轻度污染为主。
21至23日,受冷空气影响,上游传输影响叠加本地污染积累,全省轻度污染为主,局地短时中度污染。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多地今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具体情况如下:
岳阳
根据省级空气质量预报,受上游传输污染叠加本地污染积累,预计未来两天岳阳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根据《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生环委批准,决定自2024年12月17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益阳
经市气象局、湖南省益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空气质量攻坚技术团队会商研判,受上游传输、叠加本地不利气象条件等的影响,预测益阳市12月18日一19日空气质量指数日 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经市蓝天办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益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2024年12月17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Ⅲ级)预警管控措施(工业企业于12月18日10时启动黄色(Ⅲ级)预警管控措施)。益阳市中心城区、沅江市遵照执行,其他县市区自行研判采取管控措施。
长沙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受冷空气过程影响,长沙市12月18-19日北风将加大至3-4级,偏北气流带来外源传输污染,叠加本地污染物积累,预计18-19 日空气质量指数日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决定于2024年12月17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Ⅲ级)响应措施。
株洲
荷塘、天元、芦淞、石峰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报,预测株洲市12月18-19日可能达到中度污染,达到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根据省生环委办《关于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提示函》及《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决定自2024年12月17日2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常德
根据省气象局、省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常德市12月18日至19日可能受到传输污染影响,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150将持续48小时以上。依据《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要求,经会商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4号指令,各级各部门按照《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预警指令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时
预警指令响应时间:2024年12月17日22时至12月20日9时
根据上游的传输污染强度和气象条件变化,响应级别、时段可适时进行调整,预警指令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湘潭
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外源性输入污染叠加本地污染排放共同影响,湘潭市城区(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空气质量快速转差,预计12月18-20日空气质量指数日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根据《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已达到启动黄色(Ⅲ级)预警条件。经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17日24时起发布湘潭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除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自行研判采取管控措施外,湘潭市城区遵照执行。
以长沙为例,具体响应措施为:
一、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一)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二)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改为室内活动。
(四)建议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切实保障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力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五)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和应急措施实施效果,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应急响应。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四)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按照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
(四)其他减排措施。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禁止露天烧烤;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21〕14号)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红网
作者:谭苏昕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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