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日讯(通讯员 谭婷)11月27日上午,湖南鑫建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等人特意来到衡阳县公安局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园区守护神 人民好警察”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交到所长蒋玉娟手中,并激动地说:“你们在我们公司遇到诈骗时,迅速行动,民警先后2次远赴江西办案,案子虽然暂时还没有侦破,但成功为我们公司追回了被诈骗的资金,我们非常满意,你们这种积极为企业保驾护航的精神值得称赞、值得学习。”
湖南鑫建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等人特意来到衡阳县公安局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园区守护神 人民好警察”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交到所长蒋玉娟手中。
10月17日,湖南鑫建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鑫建华公司”)有一批货物要从重庆发往昆明,鑫建华公司物流主管梁先生便将该笔送货订单发布在“货拉拉”平台上,一名平台昵称为“尹师傅”的人接单后,提出要绕开货运平台私下结算运费,价格上可以优惠。考虑到“尹师傅”给出的运费比较满意,梁先生也没多想,便添加了对方的微信,约定了7000元的送货价格。
10月19日上午,货送到目的地后,“尹师傅”催梁先生付款,称收款后才卸货,梁先生报告公司经理并向“尹师傅”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7000元,但实际送货到昆明的司机杨某一直未收到运费不肯卸货,梁先生联系“尹师傅”却发现其已“失联”。经了解,原来货运司机杨某是在另一家货运平台接单,私下与对方约定8600元运费以及线下结算,并不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收不到货款只得报警求助。云南警方受案后,经协商,鑫建华公司财务只得另外支付7500元运费给司机杨某后才顺利卸货。
当天下午,梁先生向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派出所报案,民警凭经验立刻判明,该起以司机名义在平台上接单、再冒充货主派单找司机、收取货主运费后却不支付给货运司机的行为,是一种利用网络货运平台以及信息差实施“两头骗”的新型诈骗案件,随即迅速冻结了鑫建华公司转入相关涉案账户的部分资金。园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随后与云南警方沟通、协调,该起案件由衡阳县警方立案侦查。
11月6日,为查明案情,园区派出所副所长毛郑带队赴江西九江调查取证。经初步查明,11月9日,“尹师傅”提供的收取诈骗资金的银行账户户主陈某系江西省九江市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而此前,陈某认识不久的朋友“王某豪”(查无此人)以“还钱”的名义让陈某的银行账户收取鑫建华公司转账货款7000元。通过民警积极沟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陈某表示同意退还账户余额6500元。
通过调查及研判发现,该案件系团伙作案,在当地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且犯罪嫌疑人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货运平台上注册接单、发单,再用虚拟身份结算并诱骗其他受害人收款,给案件侦破带来了较大难度。园区派出所一方面紧锣密鼓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一方面尽快挽回受害人损失。11月21日,办案民警再次赴江西南昌、九江等地,到陈某涉案银行卡开户行办理退款手续。11月27日,西渡高新园区派出所举行退赃仪式,民警将追回的现金6500元返还到鑫建华公司负责人王先生手中。王先生对民警严打涉诈犯罪、全力追赃挽损,为企业保驾护航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目前,该案的侦破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当中。
衡阳县警方提醒: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货主、货车司机选择通过网上平台接单拉货,然而,方便快捷的下单方式,也给了骗子可乘之机,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货运平台实施诈骗。在网上交易时,一定要先核实对方身份和货物信息,签订正规的运输合同或在正规有保障的网络货运平台上交易以保障自身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谭婷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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