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民声有呼,政必有应。红网时刻新闻客户端全新推出“时刻回ing”专栏,以“回应”践行为民初心,以“回音”彰显政务担当。专栏每日精选红网王牌栏目:《问政湖南》的铿锵回响、《百姓呼声》的热切应答、《消费维权》的责任强音,将三湘大地的“急难愁盼”化作政务服务的“行动清单”。
《问政湖南》网友反映首次交通轻微违章的相关留言与官方回复截图。
红网时刻新闻9月11日讯(记者 翁子茜)近日,“网友g2xq30j”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上留言,其在长沙市开福区因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被现场执勤的辅警指出后立即纠正,并当场通过“交管12123”APP完成普法学习,但仍被开具罚单。该网友认为,作为首次轻微违章,应以批评教育为主,直接罚款过于严苛。开福交警大队及专业律师随后对此作出回应。
市民反映:已现场学习并纠正,仍被处罚
网友称,当天上午在长沙市开福区极目楚天小区北门遇到三名辅警检查,发现自己忘记佩戴头盔后,立即配合戴上,并现场通过“交管12123”APP完成了交通安全学习。但学习结束后,辅警仍然开具了违法处罚决定书。网友认为,对于此类首次轻微违章,执法应以教育为主,而非直接罚款。
交警回应:“首违免罚”由系统自动判定,基层无修改权限
开福交警大队在回复中说明,湖南省实施的“首违免罚”政策由省公安厅统一制定,相关规则已预设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如当事人情况符合免罚条件,系统将自动识别并处理,基层执法人员无法人工修改处罚结果。若当事人对处罚结果存有异议,可依法向开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建议:可通过多渠道依法维权
针对此类情况,律师胡娟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线上申诉:在取得处罚决定书60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至90天),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诉;
行政复议:如申诉未果,可向作出处罚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提交处罚决定书、身份证明及车辆行驶证等材料,并详细说明认为处罚不合理的理由;
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首违警告范围
首违警告主要针对以下违法行为:
1.不按规定停车;
2.在禁鸣区鸣喇叭;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越过停车线停车;
4.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未达30%;
7.进入匝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8.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9.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轻违免罚范围
若有下列行为,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车辆所有人、所属单位等方式督促提醒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1.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2.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3.机件不全;
4.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5.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
6.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7.挂车机件不全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9.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0.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11.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温馨提醒:
“首违警告”亦是处罚的一种,仍需驾驶员前往交警队或“交管12123”APP上处理,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部分轻微交通违法,当事人在“交管12123”APP上处理时,可以选择“学法免罚”观看相关视频后,免除罚款处罚。否则,该违法一直存在,由于电子抓拍产生的交通违法是记录在车辆的信息里的,不处理,会让车辆处于“违法未处理”的状态,影响车辆年检等业务。
首违警告、轻违免罚无需申请,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非现场违法的,系统将自动判断该违法是否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动显示。
下一期“时刻回ing”发什么?你说了算!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民生诉求或意见建议,欢迎留言联系。
►时刻新闻APP:下载时刻新闻APP,登录后直接留言发帖,第一时间获取民情回应。
►红网百姓呼声平台:登录百姓呼声页面留言发帖
►红网问政湖南平台:登录问政湖南页面留言发帖
下载时刻新闻APP
获取更多民情最新回应↓↓↓
来源:红网
作者:翁子茜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