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8日讯(记者 吴公然) 1月8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
龚金真(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曾丽(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徐娟(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刘颖(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林业审判庭)副庭长;
甘雯雯(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龙菲(女)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钟珍(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柳明(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沈雅(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锭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邬文生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娟(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隽(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付海燕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曾亚杰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菲(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洪波的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职务;
肖睿的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张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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