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当吐槽成为力量,让维权照进现实。
又是一年“3·15”,从收割钱包的“谷子经济”,到后厨隐身的预制菜;从明码标价的相亲市场,到“跑路潮”中的职业闭店人……我们见证着消费形态的狂飙突进,也目睹着维权困境的无奈现实。即日起,红网政法工作室推出《315吐槽大会》,联动律师、法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成“维权智囊团”,拆解消费陷阱的同时,为您提供一份“人间清醒”的避坑指南。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奥男 邬璐明 长沙报道
花钱“买”得来爱情吗?
很多单身人士希望通过在婚恋平台充值会员、购买VIP服务等方式增大自己遇到良缘的可能性。
然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退费难等问题屡屡曝光。这些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成为网友吐槽的焦点。
据红网报道,宁波的唐先生之前在某婚恋相亲平台交了3万元会费,相亲无果后,他希望退费,却遭遇层层阻碍。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三级主任科员雷琳。
网友A:我被忽悠买了大几万的婚恋平台会员,可是见面的对象与他们承诺的条件差很远,我觉得被骗了,该通过哪些途径退费?
雷琳:如果涉及到退费等维权问题,首先要保留交易记录,进一步寻求第三方的证言或证据,利用公共资源收集对自己的退费主张有利的信息。然后消费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商家提出退款要求,明确自己的主张和依据。
如果退款要求未能得到满足,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监管部门投诉。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B:买会员服务之前说优质对象随便挑,三个月包脱单,可是实际情况是推荐的对象根本不适合我,退费要求又很严苛,我应该如何维权?
雷琳:婚恋平台若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服务与承诺不符等行为,均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平台若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存在“霸王条款”,则可能违反合同法。
当下,部分地方已经发布了一些很有针对性的政策与规定。比如,《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明确规定:“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应当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采取强迫、欺诈、误导手段进行中介服务。”
婚恋相亲平台的经营活动受到多部法律法规的约束,若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消费者在遭遇侵权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
网友C:如果我要找相亲平台帮忙找对象的话,有哪些建议?
雷琳:有交友需求的消费者首先要选择信誉度高、社会评价好的相亲平台,要有鉴别能力,也可以多方了解平台再做决定。
在与平台推荐的相亲对象交友过程中,应时刻小心谨慎,避免在充分了解之前轻信对方的言论,保护自身安全。如果不慎遭遇“杀猪盘”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如果遇到虚假宣传被套路消费的情况要及时举报投诉。不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自己损失的费用。
最后希望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单身的你无忧找到幸福的另一半。
来源:红网
作者:陈奥男 邬璐明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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