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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空置房物业费有阶梯式优惠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牛蕊 编辑:苏好 2025-03-02 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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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长沙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就住宅小区在成立业委会前、成立业委会后的物业收费,以及空置房、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收费等做出规定。

空置期两年内物业费按70%交纳

该政策有什么亮点?长沙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读称,该政策明确了物业服务费收取分项目分等级基准价标准及组成。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等五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四级,一个物业服务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

由物业服务公司根据物业服务特点,选择自身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等级,以及相对应的基准价和上浮幅度(上浮不超过30%)组合相加确定后,与业主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约定,依程序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值得关注的是,该政策明确了空置房优惠幅度及要求。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实行阶梯式优惠,即: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房公告(或者交付通知书)约定的房屋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连续至第24个月(即空置期两年以内),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从第25个月空置期起连续至空置结束,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本《通知》所称空置房,是指建设单位毛坯交付后未装修未入住或未装修未使用的普通商品住宅;或者建设单位精装交付后事先向物业服务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房屋水、电、气等使用记录)并经物业服务人登记确认未入住或未使用的普通商品住宅。

保障性住房收费设限

该《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不超过新规基准价格的70%执行,其中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1.5元/月/平方米,非电梯住宅不超0.8元/月/平方米。

新规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收费,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人的明码标价等作出详细规定。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向终端用户收费,物业代收不得额外收费。物业服务人需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依据等信息。住宅物业小区已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当各方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发生争议时,可向物业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物业违规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通知》还明确了备案审查相关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人与建设单位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移交完毕后的三十日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物业服务内容报市住建局审查,同时将具体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收费时,服务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备案等级,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就适用范围来看,本《通知》适用于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住宅物业小区已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确定。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牛蕊

编辑: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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