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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烟花怎么放?长沙回应:现行新规已生效,优化建议将纳入下次修订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徐丹 2025-12-04 1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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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据了解,自2025年10月20日起,长沙开始施行新的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通告,有效期5年。新规明确划定了全年禁止燃放区域,而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也仅允许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节这四天的特定时段进行燃放。值得注意的是,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违规燃放,将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面对这一规定,有市民于12月1日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发文,建议将新规中划定的全年禁止燃放区域调整为限制燃放区域,以更好地保留春节民俗传统。对此,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在回应中表示,现行的政策是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严谨程序制定的。对于市民的建议,该局也回应称,将在下一次政策修订时进行研究优化,以提升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12月3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烟花燃放新规致电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于铜官窑等景区是否同样禁燃的问题,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景区人流量大的都属于禁止燃放区域。当问及城区禁放范围是否会调整时,对方回应称,若有调整也将是明年的事,因为当前施行的通告刚刚发布,现阶段将严格按照已生效的规定执行。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并于2025年10月20日生效的《关于长沙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主要规定如下:

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线—滨湖路—黄兴大道—黄江路—胜利路—双鹿路合围区域。

(二)望城区黄桥大道—腾飞路—金星北路—X065县道—潇湘北大道—银星湾路—潇湘北路合围区域。

(三)前两款规定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

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3.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旅游度假区等公共场所。

5.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6.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7.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及安全距离范围内。

8.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安全距离范围内。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

(一)岳麓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除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除夕早上6:00至次日凌晨1:00和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24:00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承办国家级、省级重大活动,需要在禁止燃放区域或限制燃放区域的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开展空气质量影响评估,评估意见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报公安部门审批后,依法依规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属于本通告允许燃放的品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双响、摔炮、擦炮、不定向火箭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鼓励市民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的烟花爆竹。支持我市烟花爆竹企业积极研发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产品,实现产业提质升级。

经批准实施的焰火晚会燃放的产品种类不受本条限制。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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