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入场一年,物业费要涨50%? 业主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

2019-04-02 09:25:15 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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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入场一年,物业费要涨50%?

业主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律师表示:物业调价需经业主大会通过

  漫画/余宁山

漫画/余宁山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位于五一商圈芙蓉区内的英尚国际酒店公馆小区引进新的物业公司时,物业费标准是1.6元/平方米。但是刚过了一年,物业公司就开始要按2.4元/平方米的价格来收取物业费。对此一些业主认为,在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和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就自己上调物业费,不符合法定程序。

业主 物业公司说涨就涨

“如果物业服务得好,我们业主认可,适当涨点物业费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一涨就是50%,这也涨得太多了,而且这事也没有经过业主讨论呢,好多业主都不知道,物业说涨就涨了。”英尚国际酒店公馆小区一位业主说。

记者日前在接到投诉后采访了多名业主。据了解,去年初小区业委会经过多数业主的同意,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并签订了合同。然而新的物业公司服务时间还不到一年,就提出了涨价的要求,将物业费从原来的1.6元/平方米涨到2.4元/平方米。

“因小区房子大多是出租的,现在绝大多数业主不敢向物业提意见。”小区住户刘女士对记者说,曾经有业主对物业公司涨价提出质疑,结果在小区群里遭人围攻,还有业主被踢出了群。

记者联系了小区一名原来的业委会成员,证实物业费上调只经过业委会同意,没有进行业主大会讨论。这名原业委会成员还表示,小区物业在公共场所如电梯广告和大堂的租金等收入没有进行详细公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现在物业公司将这些收入都由自己掌控,收入多少,从来不公布关键性的资料。”

物业 我们在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记者随后到小区物业公司进行采访。物业公司主管胡女士要求记者能讲明是哪位业主投诉。“目前还没有业主向我们投诉的。小区很和谐,我们也在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胡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是经过业主大会同意选出的,物业费涨价也是经过小区业委会投票同意的,都有严格的程序。

胡女士说,一年时间内,他们投入了不少资金对楼栋进行维修、粉刷、翻新,装了360度无死角的监控系统,卫生也得到极大的改善,“这些变化业主都是看得到的。”

针对多名业主提出,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就涨50%的物业费这一问题,胡女士说:“那是甲方的问题。”随后胡女士又进一步解释说,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事,都有公布,在大堂张贴了相关内容。“别人进行了告知义务,你不关注,那也没办法。”胡女士说。

针对业主提出的小区电梯广告和大堂出租等公共收入没有充分公示的问题,胡女士说公布了,业主如有疑问,可以到现场来看。

律师 物业费涨价应经业主大会通过

记者就此问题致电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和维修资金管理科,但多次联系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还就此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李健认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具体而言,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因此物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擅自涨价明显于法无据,应当依法予以自行纠正。李健律师强调,既然立法规定业主大会的严格表决程序,物业机构就应当尊重履行,不得予以无视。若拒不纠正,业主大会可以依据职权对物业管理机构进行解聘。

记者查阅《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也发现其中对于物业公司涨物业费有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需提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调价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相关资料,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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