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红网时刻6月19日讯(桑植站记者 陈高山 彭倩)6月12日,桑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李某英、肖某慧、张某军、黄某玉、胡某、陈某许涉嫌犯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一案。被告人亲属、社会公众、媒体记者等10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英、肖某慧、张某军、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莫某松、张某荣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占有莫某松财产性利益148.8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达到占有他人财产个人目的,用阻工的方式破坏宜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宜春公司造成巨大财产损失;涉嫌犯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告人刘某、李某英、肖某慧、张某军、陈某许使用软暴力,强迫宜春公司与其进行房产交易,涉嫌犯强迫交易罪。被告人黄某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莫某松、田某梅使用软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占有田某梅房产;参与刘某一伙使用暴力,强迫宜春公司与其进行房产交易;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
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下午18点才结束,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安全措施保障有力,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展现了该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
因本案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