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会现场。
安化县东坪镇纪委工作人员提出调解建议。
红网时刻益阳8月1日讯(通讯员 邓晓芸)“我相信纪委的同志是公平公正的,不属于我的资金我愿意如数交出,但属于我个人的部分也不能给马虎了。”7月30日,在安化县东坪镇大园村召开的调解会上,大园村黄家组原组长黄某某在协调会上激动地说道。
近日,东坪镇纪委收到县纪委转来的关于大园村黄家组一笔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多年未发放到户的举报件。经调查组走访调查、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从2014年9月开始每年都有一笔150.5亩集体公益林补贴划拨至当时已经卸任村民小组组长的黄某某家的个人账户中。至2018年10月,共有11663.75元补贴划拨至黄某某家的个人账户,该补贴款一直由黄某某个人持有。
“我是2013年卸任的黄家组组长,生态公益林补贴是从2014年才开始有,刚开始我还犹豫要不要跟组上一起商量一下这个150.5亩中集体生态林的分配,但后面心想,反正这么多年也一直没人提出来要领,我也就没再提起过此事。”黄某某在与镇纪委工作人员的交谈中说道。
经调查,镇纪委基本确定黄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但鉴于黄某某现并未有任何职务,且身份为非党员,镇纪委便只好协同镇林业站、驻村站办所一起组织召开调解会,一致协商解决方案,以确保群众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经过4小时的激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黄某某先将一万余元生态公益林补贴暂存于镇经管站,经镇林业站现场核实公益林面积归属之后,由现任村民小组组长牵头,村委配合核算具体明细再按实际进行分配。
“很感谢政府,我们组的这个事情才得以有进展,希望我们双方都能配合好上级的有关工作,能有更圆满的结果。”信访举报对象在协调会后拉着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手开心地说着。东坪镇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邓晓芸也表示,纪检部门将不断加大对生态公益林领域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村(社区)及时公开生态公益林补贴的明细,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以确保各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