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10月7日讯(记者 郑涛)近日,刘某某、赵某、袁某某3人寻衅滋事一案在常德市汉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汉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艳霞出庭支持公诉,汉寿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利波任审判长主审该案。
该案被告人刘某某多次参加恶势力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的团伙成员。庭审中,黄艳霞检察长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经过了近4个小时一番激烈的庭审举证质证和辩论以后,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综合庭审的情况和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行为以及在法庭上的悔过表现,发表了量刑建议。整个庭审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法治宣传针对性强,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合议庭评议后,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当庭予以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寿县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解决案件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把政治责任转化为实际行动,有效推动了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促进了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