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六大违法典型案例

2019-10-16 10:31:35 红网
作者:李姝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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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 长沙报道

所谓的有机蔬菜贴上了认证标志还有溯源码,但实则冒用认证标志,连产地也是假的;美容院没取得任何授权就自行制作“省级”机构牌匾……10月14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的六大典型案例。

据悉,今年以来,长沙市市场监管系统继续保持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整治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和执法联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强化警示教育,遏制违法犯罪,公布近年来六大典型案例(第二批)。

利用知名人物影响力虚假宣传被罚两百万元

3月7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相关线索,反映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虚假的产品宣传。经查,当事人以广州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义与湖南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会议合同书》,租赁该投资有限公司酒店会场多次召开产品说明会议。2018年8月10日,当事人在上述酒店召开“富迪肽2018(7月)度业绩表彰星耀盛典”主题会议,参会人数达3000人,当事人在产品说明会上捏造知名人物服用其产品“富迪肽”的事实,利用其知名人物的影响力宣传产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会议现场参与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违法行为发生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期间,且当事人近两年来曾因相同或类似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三次,情节严重,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处两百万元罚款。

扫码扫出的产地是假的,认证标志是冒用的

5月28日,根据媒体报道,湖南某有机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黄瓜”,不在其有机认证证书名录中;生产的“有机玉米”,扫码认证出自“云南某农业公司”,备案信息是水稻,且认证证书已失效。经查,湖南某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在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黄瓜”的外包装上,粘贴标注有“某某有机、有机蔬菜、有机生活……”等内容的标签和有机防伪标签,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货值金额18499.5元。

湖南某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多次从云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有机玉米”,同时委托该公司在“有机玉米”外包装上加贴看起来颇为靠谱的标签和有机码,显示有追溯码、生产商和产地等信息。但事实上,这些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均为虚假标注,并冒用认证标志,货值金额13447.5元,违法所得2872.5元。

湖南某有机农业有限公司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标注虚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并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12000元罚款。

虚构医生资质,还自己制作“省级”牌匾

“韩国国手级整形大师““亚洲顶级整形大咖”“国内外最先进的医疗器械设备”“最大限度让求美者享受到顶级、尖端、高科技带来的高端美容感受”……据市民反映,长沙市岳麓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合伙)在其微信公众号首页宣称这些内容。

真的这么神吗?经查,为吸引消费者前来消费,该医疗美容门诊部虚构医生身份和资质,谎称斥巨资引进美、德、英、法等国数台尖端医疗美容设备,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仅如此,该门诊部在未取得任何机构或政府部门授权和授牌的情况下,自行制作“湖南省鼻中隔修复重建中心Cinderella国际医疗美容整形外科”的牌匾悬挂在门店。

该门诊部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19年6月,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门诊部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50000元罚款。

此外,还有湖南某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出租出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质、生产条件违规及交付使用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的电梯案,简某成涉嫌经营含有西地那非的食品案,王某涉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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