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消委2019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9万元

2020-03-16 12:39:33 红网
作者:刘月园 彭杰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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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湘西3月16日讯(通讯员 刘月园 彭杰)2019年,湖南省吉首市消委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维权护法、竭诚服务为宗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1167人次,接诉501起,处理50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9.69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出面维权:以旧换新直降优惠引麻烦

2019年5月,李女士向吉首市消委投诉,称其于2019年4月到吉首某移动营业厅以旧换新一部价值2599元的手机,营业厅还退给李女士200元现金。双方签订《信用直降优惠服务协议》,协议中要求:李女士承诺连续使用249元/月套餐24个月不降档;自愿参加金融分期40%回馈率活动,直降1800元优惠,下载和包贷AAP实名绑定银行卡账号,每月2号按时支付套餐金额。5月2日,恰逢“五一”假期,和包贷节假日扣款失败,造成李女士手机停机。李女士前往该移动营业厅查询,这一查却发现自己的手机于2014年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增加了彩铃、手机报等业务,至今已被收取了600多元的费用。李女士便将和包贷AAP绑定银行卡中现金全部转走。金融分期平台因未能及时扣款,多次用不同的号码在不同的时间段打电话催款,给李女士的生活带来不便。

李女士找市移动公司,公司以协议第8条:“该项业务由金融分期资金方与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办理,后续就贷款事宜及借贷关系产生的相关纠纷与投诉,与中国移动、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营业厅无关,由乙方与金融分期资金方负责解决。”为由拒绝出面与金融分期资金方协商解决。

市消委经过调查、调解,向双方讲解《消法》第五十五条及《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相关知识。最终,移动公司承诺因分期付款事宜与金融平台协商解决不会对李女士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因擅自增加手机彩铃、手机报等业务给李女士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意为李女士更换一台价值5000元以内新手机作为补偿。

服务到家:擅自更换烟机型号,责任全在商家

2019年6月,消费者向先生来吉首市消委投诉,称其在民营小区某电器批发中心订购了4台柏泉A01型号抽油烟机,安装后发现烟机型号为A210,与订单型号不一致,要求商家退换货,商家解释因店内缺货给他换的是新款,比订单烟机的配置更好,不同意退货。

吉首市消委调查、调解,当场向商家徐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最终,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经营失信,影响恶劣,当面向向先生作出诚恳道歉,并同意向先生的退货要求,向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现身说法:“口红机”通关奖励从iphone变手机盒,老板你别忽悠人

2019年10月,符先生到吉首市消委投诉,称其在吉首市某商场电影院的一台口红机上玩闯关游戏,获得了通关后的奖品,奖品包装盒显示,这是一台64GB深空灰色iphonX手机,官网标价6800元,但打开手机盒后,只发现一张手机保修卡。符先生认为游戏机老板在忽悠人,于是前来投诉,要求其兑现手机。

吉首市消委经过调查、多次调解,告知吕某用手机盒作诱饵,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通关,这种行为明显存在误导消费者,属典型欺诈行为,要求他按符某的要求赔偿手机一台。最终,吕某愿意赔偿符先生4800元,符先生对此表示满意,并与吕某握手言和。

为民解忧:店面转让,消费者权益不能推

2019年11月,向女士来吉首市消委投诉,称其2018年夏天在吉首市某汽车美容店洗车时,该店为吸引客户长期来店消费,向向女士推荐了一张充值1000元赠送300元的VIP卡,可用于店内洗车、打蜡、清洗发动机等汽车美容服务项目,向女士觉得合算,便充值10000元办理了价值13000元的VIP卡,卡上没有注明使用期限。2019年11月3日,向女士在该店洗车时,被告之该店已被原店主转让,其VIP卡使用期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可是该卡余额还有630元,短期内消费不完,向女士觉得不合理,与原店主杨某多次沟通未果,便于11月8日午休时来吉首市消委投诉,请求维权。

经吉首市消委调查,联系原店主杨某,告知其为向女士办理VIP卡时即视同签订了预售合约,既然卡上没有注明使用期限,杨某不得以门店转让为由单方面对合约添加限制性条款,杨某应当如数退还向女士卡内余额630元。最终,杨某按当初折扣比例退还500现金给向女士,向女士表示同意。

2019年11月8日下午3时,消费者向女士把一面写有“依法维权,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吉首市消委秘书长的手上,感谢市消委工作人员午休时间为其排忧解难,特制锦旗为吉首市市场监管部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公仆形象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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