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有过这样一种经历:
听音乐会,隔壁的“我们”在交头接耳
看电影,后座的“红孩儿”尖叫连连
去图书馆吧,“手机党”在疯狂的视频聊天
声音很美妙,
可要是超过一定的音量,
或许就变成了人人讨厌的噪音了!
不同分贝的声音分别是什么样的体验?一组动图,了解一下~
没错,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噪音干扰~
比如,周末的早晨,关掉闹钟准备睡到自然醒,却被隔壁钻墙装修的尖锐声震到怀疑人生;
熬过了辅导作业,熬过了失眠,却熬不过夜半三更对面楼上演的“吵架大戏”;
又或是不远处的工地,恨不得一夜之间万丈高楼平地起,加班加点,日夜兼程,让周遭居民叫苦不迭……
这个世界,除了环境污染还有噪音污染
今天,是第18个“世界噪音日”
关于噪音的危害,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都知道吗?
何为噪声?
它被喻为“看不见的杀手”
是众多污染中的一个“死角”
噪音污染诱发的听力损失将难以逆转
长期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的人,还会引起神经衰弱症候群
暴露在噪音70分贝到90分贝五年,其患高血压的可能性比一般人高2.47倍
……
尽管知道危害这么大,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着忍一阵子也就过去了。
可是,也有人说,忍一时神经衰弱,退一时心脏搭桥!
那我们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
嗯,基于友好原则,首先我们应该还是和对方积极协商;协商不成怎么办?这时候就要我们学会保留证据,必要时还是要请求警察叔叔帮忙啦。
因为,这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城市一类环境(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时至22时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时至次日6时之间的时段。
在湖南,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就城市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防治作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了噪音污染的处罚标准,对违规的单位最高可处以2万元罚款,对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以2000元罚款。
新修订的《条例》第二十条,
对夜间在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对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期间,在考场周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或公共场所组织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对在商住综合楼内经营歌舞厅、酒吧等娱乐业经营场所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作了禁止性规定。
也就是说,我们平时看似平常的活动,也不能“任性”了。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在商住综合楼内经营歌舞厅、酒吧等娱乐业经营场所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可以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期间,在考场周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可以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素材来源:红网 新华社 北京日报 浏阳日报等)